聊城市质监局稽查局查处一未检定进口医用B超机 (2005-06-30)
发布时间:2025-01-02 09:00:00
日前,聊城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市某医院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在用的一台进口医用诊断超声源B超机无检定证书,通过进一步查阅随机资料,发现该B超是济南某公司于2003年7月份销售到该医院的,现场未提供出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涉嫌严重质量问题。随即执法人员依法以该医院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对该B超机予以封存,同时请医院通知销售公司派人来聊接受调查。 5月25日,该销售公司派来一名业务员接受调查,但仅提供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质量抽检报告,并提出种种理由来刁难执法人员,稽查科长路长军同志以娴熟的计量执法知识将其说服,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性。该业务员于当日下午飞抵深圳,17时30分打来电话,称只有同批进口B超其他台次的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销售前该台B超未经省级以上计量部门检定,承认是为减少费用,而没有申请检定,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表示愿意接受处理。经调查认定此台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该公司而擅自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局于2005年6月3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该案是我市近期查处的涉及进口计量器具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件,也是我市质监系统“四位一体”执法格局形成后开拓的一个新的执法领域。此案的查处对净化医疗器械市场环境,保障广大患者的就医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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