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中学生小丽(化名)在一家眼镜店配了一副眼镜,戴上后老是觉着眼睛发胀,有时还头晕目眩。母亲把眼镜送到质监部门一检测,才知道是验光度数与配镜度数严重不符。昨天,她气愤地来到本报投诉。
记者将投诉情况反馈到市质监部门,质监人员立即对牟平区部分眼镜店进行了明察暗访。第一站到了“雪亮”眼镜店,店里工作人员把验光机、镜片箱和焦度计的计量检定证书等合盘端出,检察人员发现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隔壁的大明眼镜店证书也都齐全。
市质监局计量所医检科张健主任告诉记者,按照《计量法》规定,医学用计量器具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检定,检定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只有计量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正规的眼镜店,才能配出合格的眼镜。
记者跟随监督人员先后到了牟平区政府大街附近的光明、华光、明亮眼镜超市3家眼镜店,这3家眼镜店的设备都没有经过检定的“合格标签”。有的眼镜店拒绝监督部门的检查。鉴于这种情况监督人员表示,没有经过检定的验光设备,无法保证配出合格的眼镜,质监执法部门将对违反计量法的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不合格设备的危害有哪些?张健主任介绍,按检定规程规定,焦度计光学中心误差应在0.4毫米之内,但在实际检定中发现,有一家眼镜店的误差竟达2毫米,超过标准5倍之多,这样配出来的眼镜不仅戴着不舒服,还对眼睛造成伤害。验光机计量不准的话,会导致验光度数不准,或者出现把不散光验成散光的方向性错误。
张主任提醒广大市民,凡是检定合格的验光机、镜片箱、焦度计上,都加贴了计量检定合格标签,市民到眼镜店配眼镜时,应首先观察是否有合格标识,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以确保配到合格放心的眼镜。
■新闻背景
来自市计量部门的一项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计量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165家眼镜店使用的验光机、焦度计、镜片箱等计量器具进行了计量检定。结果显示,焦度计合格率为90.3%,验光机合格率为89.5%,验光镜片箱合格率为95.7%。
《山东省计量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者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