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积极贯彻落实停征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政策
发布时间:2025-01-02 09:00:00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国各级质检部门停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我局计量处和计量测试院迅速行动,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无锡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检定受理流程(试运行)》,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指导企业申报强检计量器具备案,确保各类检定、检测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截至日前,已有多家企业按照试运行流程办理了强制检定业务,享受到了新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