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依据市局工作部署,渝中区质监局在全区开展了新闻媒体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全社会法制计量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行为,为此,有针对性地对区内宣传报道受众面广、出版刊物量较大的单位进行抽查。
检查中, 检查人员现场抽查了渝中区新闻信息中心制作并播出的三期共计60分钟的“渝中新闻”、中国药房杂志社出版的《中国药房》10刊、重庆乐游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版的《大众网络报》30余刊等。检查结果显示,各大媒体新闻中心,大多数均能正确、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但小型的出版单位,虽然有正确、规范使用的意识,但在文字排版过程中出于工作疏忽,偶尔出现法定计量单位字体错误。
为此,渝中质监局检查人员均一一指出,出版单位也是虚心接受,并保证一定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出版的刊物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