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计量守“章法”,消费者欢乐过“五一”(2005-05-16)
发布时间:2025-01-02 09:00:00
5月1日晚上7点30分,笔者随同夏津县质监局
计量科的执法人员对县城三家知名饭店的
计量情况进行了抽查暗访,发现这几家饭店的菜单中,都按品名明确标注了其净含量或主要原料净含量的配比,经营者对所售商品中,液体饮料都用体积L(升)、mL(毫升)标明其净含量,生熟食品都以g(克)、kg(千克)标注其净含量。执法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通过不打招呼的暗访,在随机购买的商品中,没发现将皮重、包装物、配送物和其他影响商品净含量值准确的物品计入商品量中的行为。
“五一”黄金周,是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餐饮业生意最“火”的时节。为了真正使餐饮
计量不影响广大消费者节日的好心情,夏津县质监局在节前就开展了餐饮业商品
计量的专向整治工作。他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
计量法规和标准,制定了《夏津县餐饮业商品完善
计量规范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全县范围内从事餐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是城区餐馆,都要制定相应的
计量管理制度和配备专兼职
计量管理人员,保证所经营的菜肴、酒类、饮料等食品符合国家
计量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以短斤少两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采用法定
计量单位,在菜单上按品名标定主要原材料的净含量;经营者必须配备与经营的商品相适应的
计量器具,对
计量器具进行定期强制检验等内容,并通过县电视台广泛宣传这些规定,既提高了广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五一”前夕,他们还组织专门执法人员对全县城乡60多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集中
计量检查,对不符合
计量规定的9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
计量器具的封存和整改,规范了不和格餐饮
计量行为。在“五一”黄金周期间,他们还严格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的值班、
计量抽检等制度,向全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对群众的举报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坚决打击和制止利用
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措施得力,到目前该局还没有接到消费者的有关投诉,从而真正为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