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正式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14号)。 《意见》提出到2020年,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科技基础更加坚实,计量法制建设更加健全,产业计量、民生计量、生态计量等领域工作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基本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明确了具体目标。
《意见》提出了提升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能力、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平台、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应用管理、培育发展计量校准服务业、完善计量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计量重点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加快计量诚信建设、创建计量监管工作方式方法、推进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计量科研工作等11项主要任务,并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加强队伍建设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