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推出’05节水措施 (2005-08-01)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首钢总公司日前下发文件,对今年节水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各单位努力降低吨钢新水消耗,确保用水指标。同时成立的节水检查组将强化节水检查,力保规范用水,对跑冒滴漏、大水漫灌等恶习一经发现将处以5000元?10000元罚款。由于近年的持续干旱,北京市用水十分紧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北京市经济发展的第一瓶颈。为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市政府审议了《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并于2005年5月1日起执行。今年北京市下达首钢总公司的河水用水指标由3020万立方米下调到2600万立方米,下调幅度达到14%。为了确保指标的完成,杜绝超计划加价罚款,严格控制新水补充量,今年总公司吨钢耗新水计划5.3立方米,目标5.0立方米,对此总公司制订具体节水措施,确保实现用水目标,保证总公司生产的稳定顺行。建立完善节水责任制。各单位要加强节水领导,建立和完善节水责任制,明确节水任务和目标,建立完善的节水领导体系,设立节水专门机构或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节水工作,将总公司下发各单位的用水指标层层分解到岗、到人,建立用水记录并定期进行用水分析。加强节水日常管理、完善计量,加强数据管理工作。对没有计量的用水点必须安装水表,一级计量表必须100%安装,做到在线计量灵敏可靠。专业部门要加强日常数据的采集与管理工作,确保各单位用水数据准确,真实反映各单位实际用水情况。 努力降低吨钢新水消耗量。充分发挥动力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回用水率。建立按照水质情况决定回水率的制度,严格控制外排水量。今年动力厂污水处理厂回水率力争实现85%以上。加强和改善排水系统设施与管理,坚决杜绝总公司可回收污水外流。积极应用新工艺降低水耗,提高总公司水质。物业公司要重新核定所管辖区域外部单位用水指标,并加强管理。落实分解各单位月度新水指标,按月严格考核。对未完成的单位,主流程生产用水单位,月用水超出计划在1万立方米(含)以下的,扣单位工资总额1%;超出在1万立方米以上至5万立方米(含)的扣3%;超出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扣5%。对非主流程厂矿按每超1立方米水按新水价格(3.4元)的5倍收取水费。加大节水检查力度,规范用水。对在日常检查中用水设备发现有跑冒滴漏的,园林绿化没有采用节水器具、继续大水漫灌的,继续使用淘汰用水器具、私自用水洗车的,用水单位没有安装一级计量水表的,节水设施无故停用的,未经申请批准私接管网用水的,上述行为经检查发现一次对单位罚款5000元,责任人由单位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生产部。情节严重的除罚款10000元外,将责成供水单位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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