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热表检后才准用 (2005-05-09)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4月25日上午,合肥市燃气集团就市质监局于4月12日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作出反应,说明相关情况,暂停燃气表置换。   据了解,4月12日,合肥市质监局向市燃气集团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指出该集团安装、使用的燃气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范畴,必须主动向市质监局申报首次强制检定。   民用四表(水表、电表、燃气表、热量表)是公用事业部门与用户之间进行结算的计量依据。根据规定,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接受质监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次强制检定,以保证其准确,维护消费者利益。但今天上午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自从去年9月该局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民用四表未经检定,不得投入使用”以来,该项工作推进缓慢,有的公司大批量使用的计量表均未申请首次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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