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局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检查力度 (2004-12-24)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近日,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急剧上升,一些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在充装及代充液化石油气中存在短缺现象,造成经营单位间的恶性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根据这一群众反映的热点,我局对我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部分经销点进行了计量执法检查。 10月25至27日,我局对全市11家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4家门市部进行了计量检查,重点检查15公斤的瓶装气,结果全部不合格。根据有关规定,15公斤的瓶装气,充气后的总重量平均不得少于30.5公斤,但在被抽查的15个单位中,平均重量最重的只有30.43公斤,而最轻的只有29.43公斤。若计单瓶重量,最轻的一瓶只有28.69公斤。这次抽查平均重量最低的三个单位是:东升燃气有限公司、小榄燃气公司、古镇液化石油气公司六坊门市部。 检查情况反映出以下问题:一是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法制意识薄弱。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标准重量到底是多少的问题普遍认识不足,一般都认为瓶装液化石油气重量是以30.5±0.5kg为合格。但是按照《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等有关国家要求,抽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均重量大于或等于30.50kg的才合格。二是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秤存在违规行为。在检查中,个别站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秤上放置一个重约200克左右的秤砣,实际上液化石油气净含量减少了200克,小部分经销点违规修改公平秤上标尺的游砣,在秤上做手脚来克扣消费者。三是充装站的称重秤精度低、误差大。在检查中,充装站和经销点所用的秤最大称重量为500kg,精确度低,不能准确反映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重量。四是加大液化石油气瓶重量。部分充装站在气瓶加了胶圈,在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时没有把胶圈重量减除,造成瓶装液化石油气净含量减少。此外,在检查中个别充装站对计量执法人员存在抵触情绪:一是见到计量执法人员就立即搬走已充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二是现场停止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三是有关负责人离开检查现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检查结果不肯确认等等。 针对本次检查存在的违规情况,我局将做好处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将各充装站抽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平均重量在新闻媒体以及我局网站上公布,加强舆论和群众对充装站的监督。二是对严重违规的气站进行立案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召开各充装站负责人会议,宣传国家计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通报本次检查的有关情况,讲解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有关要求和知识,帮助企业提高计量管理的意识、知识。四是继续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执法力度。在今年年底前,我局将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执法力度,严格处罚违规充装站和经销点,并把每次计量执法瓶装液化石油气抽查结果在媒体及我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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