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经过一年来的不断修改和完善,并经河池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法制办、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专家代表和各界人士等多方论证,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讨论,决定于2011年在河池市质监系统内正式实施。
《导则》涉及《行政处罚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质量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河池市质监局今后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上进一步做出了规范,使行政执法案件更加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