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质监局根据举报对一家肉猪养殖场开展了计量执法检查,查处一起销售肉猪过程中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案件。11月25日,昌江质监局接到举报电话,举报人称某公司昌江县十月田镇里表村肉猪养殖基地用于销售肉猪的电子称存在称量计量不准的嫌疑。昌江局文承明局长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执法人员张长忠副局长、曾维德及计量检定员钟侦强、王劲松到该公司十月田镇里表村肉猪养殖基地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用于销售肉猪的电子称使用至今尚未向我局申报计量检定、未经检定合格就投入使用,违反了《计量法》第九条,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销售肉猪的电子秤并对该秤进行查封。目前,昌江质监局已对这家肉猪养殖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该企业及时将电子秤申请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