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凤城实行取水计量收费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自今年5月1日起,辽宁省凤城市实行取水计量收费。即对取水单位或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在取水口处安装计量器具,根据用水量收费。据悉,这是该市为进一步科学管理、科学利用全市水资源,创建节约型社会,根据《辽宁省用水计量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实施的。    辽宁省凤城市在开展此项工作前,该市水利水产局对全市用水户进行了广泛的走访和调研,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有效途径积极宣传,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为用水计量收费的顺利实施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同时,科学合理的针对用水户用水情况设定计量器具。年取水量在3万吨(不含3万吨)以下的取水单位和个人,一律安装普通机械水表;年取水量在3万吨以上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安装IC卡智能水表。  辽宁省凤城市通过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用水户逐步了解了实施用水计量收费的必要性和科学性,用多少水交多少钱和实行统一管理赢得了大多数用水户的认同和响应。  辽宁省凤城市实行取用水计量收费,是水资源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管理转变的标志。将大大促进凤城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科学用水、科学收费、科学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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