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C标志评价工作启动 (2005-06-17)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山东省开始新一轮商品外包装“C”标志评价。省质监局今天发出通知,部署该项工作。
C标志是贴在商品外包装上的表示其
计量信得过的标识,凡印有“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截至目前,我省已有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212种定量包装商品获准使用“C”标志。
我国自2001年开始在定量包装商品中实行“C”标志制度。商品获取“C”标志要过三道关:一、企业自愿并按国家要求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质监部门受理后组织专家进行考察。二、质监部门在市场和企业对申请“C”标志的商品
计量进行抽查。三、专家根据考察、抽查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评价规范对商品进行评价,合格者颁发证书。获得证书并使用“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可免于市场
计量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