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政府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颁布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陕西省计量基础建设,提高计量技术水平,强化计量监管能力。
《意见》围绕计量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了陕西计量基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提出通过加强基础前沿和应用型专业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完善陕西省及西北大区量传溯源体系,提升计量监管和诚信计量水平。
《意见》从科学计量、法制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工业计量5个方面提出了详细工作目标和要求。例如,科学计量方面,要求到2020年新建计量标准190项,实现陕西省内和西北大区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争取建立2~3项国家计量基准、5~8个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完成120~150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任务,国家一、二级标准物质数量增加100%。
《意见》从加强计量科技基础研究、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和加强计量监督管理3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针对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提出要从强化计量科技基础设施、完善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构建区域计量发展支撑体系、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强化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6个方面着手进行。例如,提出通过加快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陕西)建设步伐,完善市、县城市能源服务体系,搭建陕西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共享、检测技术服务、技术研究、检测人才培养等平台;建立煤、油、水、电、气等主要能源及能耗工质的计量数据采集系统,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要确保实现和完成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意见》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加强与年度工作计划与规划的衔接,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计量工作计划报陕西省质监局备案。同时提出政府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系统内计量检测基础建设;要求质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统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和卫生计生部门各负其责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
该《意见》还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