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局围绕节能降耗,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县政府的参谋,为节能降耗工作献计献策。近日,常山县政府出台《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能效标识管理和能源计量列入常山县政府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内容。《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对于不符合能效标识管理要求的进行严肃查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年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基础管理,建立能源使用与降耗工作台账,完善能源计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