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粮食短斤少两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2005-07-21)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近日,贺兰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称常信乡安渠村有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收购粮食。根据举报人所在区域,暖泉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检查,查获了一起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收购粮食案件。   当事人柯某系贺兰县立岗镇立新村的村民,他以每公斤1.06元的价格在常信乡安渠村收购玉米,在收购第一袋玉米时即被出售玉米的农民察觉短斤少两,农民即向贺兰县工商局12315投诉。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发现,柯某使用的是国家早已明令淘汰的木杆秤,并且已被故意破坏了准确度。经过计量部门检查鉴定,柯某使用此木杆秤在收购玉米时平均每50公斤就少10公斤数目。目前,暖泉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柯某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