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短斤缺两最高罚三万 发现问题可电话投诉 (2006-01-25)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1月18日,广东省质监局派出了3个执法行动组,分赴全省各地,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的气瓶安全和计量等问题。据省质监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1月10日到28日,全省部署了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和计量联合执法行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故意短斤缺两、欺骗消费者,最高将可被处以3万元罚款。而对于未经许可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未按有关规定做好气瓶的安全保障措施者,一旦检查发现,省质监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据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14.5公斤重的液化气单瓶允许的误差为正负0.5公斤,但是批量每瓶的平均重量不能少于14.5公斤。气瓶出厂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行改装,不得对气瓶进行焊接,不得更改气瓶的颜色标记,不得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消费者如果发现有气瓶存在安全隐患、短斤缺两等问题,可以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投诉。   当日,执法组对佛山市禅海燃气有限公司沙堤气站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站有82个非法改装的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质监部门已对该站发出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82个不合格钢瓶,消除了安全隐患,并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还将在全省范围内检查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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