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启动进口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2005-04-11)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3月14日,广东省质监局会同省
计量科学研究院对广州市某从事进口销售分析仪器业务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初步查证该企业违法销售未经检验合格的进口
计量器具8台(套),违法销售额439,555元。
此次执法检查标志着省局正式启动进口
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我省部分企业在进口销售
计量器具前没有依照有关规定送检验部门检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为防止不合格的
计量器具流入我国,确保生产贸易、科研教学的正常运行,国家对进口
计量器具制订了严格的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
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进口销售的仪器如果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
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
计量器具目录》范围,必须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和送法定检验机构检定方可销售,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