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男子不想交电费,便想方设法偷窃电能。近日,鄂州警方联合供电部门开展反窃电行动,依法将该违法窃电男子行政拘留,并促其补缴全部拖欠电费1000余元。
11月30日下午,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分局太和派出所联合太和供电所开展反窃电行动,发现辖区有居民未经电表私自接线入户。
经技术人员鉴定发现,住户邓某以不交电费为目的,绕越法定用电计量装置,直接甩表引线用于家用电器的用电。
“平时家里电器电费开支大,几个月前我动起歪脑筋,绕越法定用电计量装置,私自接电用于家用电器的用电。”经讯问,邓某对其盗窃用电行为供认不讳。
经初步计量,邓某窃电金额为1000余元。目前,邓某因涉嫌窃电被依法行政拘留,其所欠电费已全部补缴。
结合以往案例,民警发现,除了私自绕越法定用电计量装置接线外,经常有居民会请改装电表的违法人员帮忙窃电,以往抓捕行动中,警方从嫌疑人挎包中查获大量的作案工具,包括U型管、导线、电笔、封印等。
“查处的难度不在于技术,而在于人力成本。基本上,只要稽查人员上门检查,都能查得到。”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向民警介绍,许多群众知道窃电有可能换来官司,但其明白供电部门无法抽调出太多人手,去查处窃电现象。
民警提醒:为有效遏制窃电现象,群众发现有窃电行为的,应立即向电力部门举报。在技术防范措施上,电力部门也要加大投入,积极开展计量装置防窃电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逐步从技术手段上增强防窃电能力。此外,电力部门利用外部有效资源,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机制,进行综合治理。把窃电等不良信用信息录入征信系统,用户的窃电行为将对其企业经营和个人经济社会活动产生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