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总体部署,浙江省质监局结合本省实际,在全省大力推进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工作,在全省确定了23个“四统一”推广工作重点县,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积极在面上推开,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2010年底,共启动实施“四统一”示范点61个,实行统一配置的摊位7600个。今年,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推广力度,在全省全面推开“四统一”工作。全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其中,海宁市把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推广作为政府的一项民生实事工程扎实加以推进,全面提升计量服务于民生的有效性,形成了“政府支持、部门指导、市场主体、齐抓共管”的“四统一”推广工作机制,工作氛围日趋浓厚,工作成效得到社会各届的广泛认同。具体做法是“六个强化”: 一是强化政府领导。海宁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质监、发改、经贸、财政、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四统一”推广集贸市场所属镇(街道、开发区)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督促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四统一”推广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把“四统一”推广作为民生实事项目,纳入政府“菜篮子工程”总体加以推进。海宁市政府制定出台《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场主办者、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的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同时,把“四统一”推广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主要内容,首次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四统一”推广工作责任。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海宁市政府在《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中明确集贸市场统一配备衡器的全部费用,市财政给予50%一次性奖励,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今年落实计量公共财政保障经费预算291万元,对推广奖励、宣传培训、强制检定工作等分别给予了保障,有效保障了“四统一”工作的深入推进,今年预推广市场8个,统一配备衡器1135台。 四是强化调查研究。加强对“四统一”推广工作调研,进一步提高实施推广的思想共识。今年以来,海宁市府办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部分市场主办者多次召开会议,征求对“四统一”推广工作的意见建议,着重研究统一配备衡器的所有权、经营户持有的在用衡器处置、“四统一”市场验收、未推广市场在用衡器的监管、“四统一”市场财政奖励等问题,明确了新建市场、改造提升市场和星级评定市场作为“四统一”推广重点市场,加快“四统一”推广工作进程。 五是强化工作协作。为切实开展好“四统一”推广工作,海宁市质监局在成立“四统一”推广工作组的基础上,以计量惠民品牌服务队为依托,抽调行政职能科室和技术机构人员组成“宣传咨询小分队”、“指导服务小分队”和“强制检定小分队”,集中力量开展推广工作。同时,加强与发改、经贸、工商等部门及推广市场所属镇(街道、开发区)的工作联动,在宣传发动、工作推进、经费保障、执法联动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把“四统一”推广作为星级市场、提升改造、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等评定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确保“四统一”推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六是强化氛围营造。一方面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先后在海宁新闻频道、海宁生活与服务频道、海宁日报民生版、海宁广播电台等媒体对“四统一”推广工作进行跟综报道20篇次,营造“四统一”推广良好舆论氛围。另一方面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服务计量进市场”、“计量品牌服务”等有效载体与广大市民和集贸市场经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突出引导和指导,统一主管部门、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三方思想和行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