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市场监管局长山分局查办一起计量器具违法案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针对流通领域的计量器具数量多、较分散、检定率低、合格率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长山分局集中开展流通领域的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销售的计量器具是否取得检定合格印记或者证书、是否定期进行检定、是否存在短斤缺两和破坏准确度进行作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
在检查中了发现,长山镇林桦饲料店所使用的一台最大秤量600KG的电子秤未经检定,而此台秤长期用于销售饲料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台秤上无合格检定印记和也无检定合格证书,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一个月内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一个月后,当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饲料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台电子秤仍未检定而继续使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形成案卷资料,报请主管局长对案件进行立案,经调查取证,该当事人在用的秤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周期检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依据该《细则》第四十三条,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该台秤,并处500元罚款。分局执法人员协助当事人将该台秤送至东港市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出具了检定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