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局:对气象、环保等授权、检测机构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2005-08-08)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为加强对授权机构、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量值传递工作的准确可靠,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7月20日开始,由市局计量科组织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依据有关计量法律、法规以及省局有关规定等,对建委、气象、环保、能源检测、卫生防疫、自来水、交警、药检、蓄牧、交委等授权机构及检测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强制性计量器具检定情况,现场计量器具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单位对计量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登记造册、备案以及申请周期检定。个别单位标准超周期使用,配套设备未经检定等问题。在检查活动中,检查组对此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改正的监督现场改正,对不能现场改正的问题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 此次检查加大了对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了被查单位对计量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计量管理模式,完善了管理制度,促使了相关单位对超周期使用或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及时送检。现在检查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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