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局出台清费减负新政策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发布时间:2025-01-02 09:00:00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6年五大任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李强省长在省政府第七次全会暨全省推进供给侧改革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在落实原有各项减负政策的基础上(年减负额1亿多元),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与省财政、物价部门沟通,浙江省质监局于3月1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企业减负力度的通知》(浙质财发?2016?号),决定自2016年3月5日起,对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测费和生产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两项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减按标准的70%收取,执行期限暂定一年。预计此次减负政策惠及我省各类生产企业3万余家,新增为企业直接减负额度约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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