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质监局在本辖区内开展在用汽车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各类在用汽车衡154台,其中:厂矿企业在用汽车衡91台、贸易交易用汽车衡37台、公路收费用汽车衡24台、公路治超用汽车衡2台。经查:这些在用的汽车衡在检定周期内共有131台,占85%;超过检定周期仍在使用的有21台,占14%;未经检定而投入使用的有2台,占1%。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有3台在用汽车衡被企业随意改变称量,存在小标识大称量的现象。
针对我市在用汽车衡超过周期使用现象严重问题,我局立即安排计量所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帮助企业检定在用汽车衡,纠正违法行为,提高大型衡器的受检率和合格率。但由于我局计量所检定在用汽车衡只有10吨小砝码(20公斤/个),检定设备根本无法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更不能满足当前宁东大开发需求。技术人员超负荷工作、设备落后、人员素质低等矛盾已经凸现出来。但我们仍将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来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服务好宁东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