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群众投诉称:自己用于建房购进的十堰某品牌水泥产品明显袋重不够,希望处理,挽回损失。接报后,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计量检验人员前往该户建房工地进行检查,经计量检验,确认该批水泥产品计量检验不合格,平均负偏差为6.27kg/袋,在查验该批水泥产品随货同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后,确认该批水泥产品内在质量并无问题。随后,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科学检验的数据测算出水泥缺失部分,并主持了双方的调解工作,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经销商补偿水泥缺失部分。在为用户挽回经济损失之后,鉴于该批水泥计量称重已严重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该经销商销售计量检验不合格的水泥产品进行了行政处罚。至此,在三天时间内,我局一方面为用户挽回了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有效的查处了计量违法行为,受到了社会的好评。